职业卫生所关于2016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实验室比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12-13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工作安排,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承办的2016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实验室比对工作已于2016年11月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比对项目及样品情况
生物材料检测是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目前我国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涉及生物材料的检测项目共有36项。根据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相关生物材料检测的特点,本次实验室比对选择血中铅、尿中砷、尿中汞含量测定作为比对项目。
向参加血铅比对的实验室各发放1份样品用于检测,向参加尿砷检测的实验室各发放2份样品,其中1份样品为检测样品(结果用于统计),1份样品为干扰样品(结果不作统计),尿汞样品的发放方式同尿砷。
二、参加实验室情况
实验室比对采用自愿参加的原则,共有47家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实验室报名参加,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16家,职业病防治院所实验室18家,47家实验室均在期限内反馈了正式报告及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
三、结果统计及参考值允许范围的确定
参照《化学量测量比对》(JJF1117.1-2012)、《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 GL 02:2014)要求,本次比对以每个实验室报告的检测样品结果为基础,对各项目检测结果是否为正态分布进行了检验。
正态分布检验结果显示,血铅和尿汞项目检测结果符合正态分布,因此采用稳健统计技术进行结果统计,用中位值估计样本总体均值,以标准四分位数间距(IQR)度量样本数据的分散程度。主要统计量包括:结果数量、中位值、标准四分位数间距(IQR)和稳健变异系数(CV)等,详见表1。
表1 血铅、尿汞项目比对结果统计量汇总表
项目 |
结果数 |
中位值 |
IQR |
标准化IQR |
稳健CV |
血铅 |
43 |
126μg/L |
10.0 |
7.41 |
5.88% |
尿汞 |
31 |
15.8μg/L |
1.38 |
1.02 |
6.46% |
尿砷项目检测结果不符合正态分布,因此采用由职业卫生所对考核样品进行多次检测定值的方法,确定本次尿砷比对结果的参考值允许范围为10.5μg/L~16.5μg/L。比对结果在参考值允许范围内的为满意。
四、比对结果满意情况分析
47家实验室共参加102项考核项目,血铅、尿砷和尿汞比对总体结果满意情况以及各类实验室结果满意情况见表2。
表2 省(直辖市)、地市级等各类实验室结果满意情况
实验室 |
血铅 |
尿砷 |
尿汞 |
总体 满意率 |
||||||
参加 |
满意 |
满意率 |
参加 |
满意 |
满意率 |
参加 |
满意 |
满意率 |
||
总体 |
43 |
34 |
79.0% |
28 |
11 |
39.3% |
31 |
24 |
77.4% |
67.6% |
省/直辖市级 |
13 |
13 |
100.0% |
10 |
4 |
40.0% |
11 |
11 |
100.0% |
82.4% |
地市级 |
14 |
13 |
92.9% |
7 |
3 |
42.9% |
7 |
5 |
71.4% |
75.0% |
医疗机构及行业 |
11 |
7 |
63.6% |
7 |
3 |
42.9% |
8 |
6 |
75.0% |
61.5% |
检测公司 |
5 |
1 |
20.0% |
4 |
1 |
25.0% |
5 |
2 |
40.0% |
28.6%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共7家实验室的3项检测结果全部满意。
五、结果不满意原因分析
通过查看各实验室提交的报告和原始记录,发现部分实验室原始记录信息严重缺失,记录中对必要的操作过程无描述,个别实验室存在计算公式或计算错误。对结果不满意可能的原因进行分析如下:
(一)血铅:
1.检测方法选择不当,血铅检测两种标准方法对仪器性能的要求并不一致,部分实验室采用直接稀释法,未考虑塞曼或氘灯等不同背景校正方式对测定的影响;
2.方法应用有误,如校正曲线回归方式(工作曲线或标准曲线、强制过零或带截距)、样品预处理用硝酸浓度的控制、样品稀释倍数的选择等;
3.测定过程无质量控制或质量控制措施不当,或对质控结果不作全面分析而是选择性采用。
(二)尿砷:
1.样品预处理条件不当,部分实验室采用混合酸湿法消解,消解液的体积、消解温度、赶酸时间等相关条件未优化;
2.样品稀释倍数过大或过小,为适应样品测定,未考虑仪器响应线性范围及灵敏度而随意调整标准曲线范围;
3.试剂空白未得到控制,尿砷测定中盐酸等试剂常含有一定的砷本底,对测定结果造成影响;
4.测定过程无质量控制或质量控制措施不当,部分实验室采用水或酸作加标回收,或虽选择基质标物但其类型及量值范围不合适。
(三)尿汞:测定过程无质量控制或质量控制措施不当。
鉴于部分实验室提供的原始记录不够详实,本原因分析仅供参考,建议实验室对结果不满意的项目认真查找原因,并进行改进,以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附件:1.2016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实验室比对血铅结果满意实验室名单
2.2016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实验室比对尿砷结果满意实验室名单
3.2016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实验室比对尿汞结果满意实验室名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