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协鑫潞安电力有限公司3×1000MW 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4-08-20            字体大小: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协鑫潞安电力有限公司3×1000MW 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协鑫潞安电力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新店镇境内,G208 国道以西、644 县道以南、老南沟村以东、南池焦化厂以北,直线距新店镇约1.5km

联系人:李忠胜经理

二、             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协鑫潞安电力有限公司3×1000MW 燃煤发电机组项目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 31000MW 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动态总投资为1139535 万元,其中职业病防治经费15953万元。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以山西协鑫潞安电力有限公司3×1000MW 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内容为准,包括燃料运输系统、燃烧制粉系统、热力系统、电气系统、除灰渣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辅助生产设施等,还包括本项目在建设施工期的工程内容。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项目负责人

胡伟江

副研究员

报告书审核人

周安寿

研究员

陈永青

研究员

报告书编写人

王鑫

助理研究员

朱晓俊

助理研究员

王鸿飞

主管技师

康宁

技士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李忠胜

经理

四、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煤尘、矽尘、石膏粉尘、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噪声、化学毒物(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二氧化硫、氨、非甲烷总烃、锰及其化合物、氯气、臭氧、硫化氢、盐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次氯酸钠、抗燃油、柴油、六氟化硫及分解物、润滑油)、高温、工频电场、紫外线等。生产环境中可能存在低温不良气象条件。

通过类比调查与检测,结合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除接触粉尘、噪声、高温的部分岗位预期接触水平可能超标外,其他岗位应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将火力发电(燃煤发电)的风险等级分类为严重,将本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六、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437日,山西协鑫潞安电力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山西协鑫潞安电力有限公司3×1000MW 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书》内容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书》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投产后运行期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

3.《预评价报告书》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的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书》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对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正确;

5.《预评价报告书》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配置以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投产运行期间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依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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