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警示录:乱发津补贴

发布时间:2019-07-26            字体大小:  

典型案例

    某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杨某,20057月至201212月期间,伙同该中心副主任方某、时任党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陈某、信息管理站站长王某、督查科科长兼会计徐某等人,以餐费、印刷费、电脑耗材等名义虚开发票和向相关业务单位收取赞助费的方式套取本单位行政经费90余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该行政服务中心共有14名工作人员领取到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津贴补贴,其中有5人领取金额在9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套取财政资金乱发津补贴的违纪案件。目前我国中央和各地方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已经比较规范,但全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各地各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奖金标准差距甚大。有些地方和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补贴之外,又自行出台了许多福利性补贴,名目繁多,发放混乱。一些具有罚没权的部门在效益上明显要高于清水衙门”,从而成为众人趋之若鹜的肥差”; 一些有油水的部门甚至私自设立“小金库”,逢年过节以各种名目发放各种津贴。滥发津补贴带来比较严重的后果,容易引发较大范围的不正之风,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也为少数党员干部搞腐败提供了心理准备和障眼条件。同时,用公款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是滋生于制度外的带有掠夺性的再分配手段以然影响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导致分配秩序的紊乱。它不仅造成公职人员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而且造成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公务员之间的收入严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破坏按劳分配原则,挫伤工作积极性。本案中,市行政服务中心套取财政资金,给职工发放津补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财经管理法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杨某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廉政提醒

乱发津补贴,说到底是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有的领导认为能给干部职工多发津补贴和奖金就是有本事、有能耐,就是关心干部职工;同时,干部职工也认为只要是集体发的津补贴和奖金,管它什么来源,什么由头,照领不误。因此,一些单位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以集体研究为挡箭牌,制造事由乱发津补贴和奖金。有的部门管人、管钱、管物,有其腐败条件土壤和机会,往往容易成为乱发津补贴和奖金的重灾区”。乱发津补贴和奖金的现象不认真加以治理,往往成为权力异化的重要诱因,引发大面积不正之风。

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厉行节约,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同时,要科学合理确定津贴补贴标准,规范发放办法及资金来源,逐步建立与工作职责和任务相一致的激励约束机制。要严格监督,加大对违规使用公用资金和物业收入、变相发放各种补贴以及不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坚决遏制乱发津补贴、挥霍浪费等不正之风。

 

       (纪检监察审计室宣,摘编自《微腐败警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