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警示录:招录人员暗箱操作

发布时间:2019-05-27            字体大小:  

  典型案例 

  某事业单位招收新职工。高某想让其子进该事业单位工作,便找到任该事业单位党委书记的老同学李某,请其帮忙找关系疏通,李某答应帮忙,高某便在某高档酒店宴请李某,李某拉上人事处处长赵某一同赴宴。饭后,三人一同去某高档娱乐场所唱歌。事后,人事处处长赵某心领神会,将单位考试的内容泄露给了高某。高某之子顺利地通过了笔试、面试,以“优异”的成绩被该事业单位录取。 

  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违规招录工作人员的违纪案件。其中,李某和赵某收受有利害关系的高某的宴请娱乐,违反了廉洁纪律。两人在高某之子进入某事业单位工作过程中,将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泄露给高某,又违反了工作纪律,属于牵连的违纪。所谓牵连的违纪,是指违纪人出于一种违纪故意,追求一个违纪目的,但其实施违纪行为的方法手段或者结果又构成了其他的违纪行为,这种情况在理论上称之为“牵连行为”。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具有牵连关系的数个犯罪行为,除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之外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一种罪名定罪量刑。这是因为牵连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于各触犯之罪,又小于各罪之总和,根据主客观一致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一般应从一从重论处。同理,在纪律处分中,对具有牵连关系的数个违纪行为也不应实行合并处理。对此,《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本案中,身为事业单位党委书记的李某和人事处处长赵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部职工录取工作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与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考题、违规录取等违纪行为相比,明显较轻。因此,对李某和赵某应当按照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考题、违规录取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追究责任。 

  廉政提醒 

  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和各种考试录取是一项十分严 

  微腐败警示录 

  招录人员暗箱操作 

  典型案例 

  某事业单位招收新职工。高某想让其子进该事业单位工作,便找到任该事业单位党委书记的老同学李某,请其帮忙找关系疏通,李某答应帮忙,高某便在某高档酒店宴请李某,李某拉上人事处处长赵某一同赴宴。饭后,三人一同去某高档娱乐场所唱歌。事后,人事处处长赵某心领神会,将单位考试的内容泄露给了高某。高某之子顺利地通过了笔试、面试,以“优异”的成绩被该事业单位录取。 

  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违规招录工作人员的违纪案件。其中,李某和赵某收受有利害关系的高某的宴请娱乐,违反了廉洁纪律。两人在高某之子进入某事业单位工作过程中,将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泄露给高某,又违反了工作纪律,属于牵连的违纪。所谓牵连的违纪,是指违纪人出于一种违纪故意,追求一个违纪目的,但其实施违纪行为的方法手段或者结果又构成了其他的违纪行为,这种情况在理论上称之为“牵连行为”。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具有牵连关系的数个犯罪行为,除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之外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一种罪名定罪量刑。这是因为牵连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于各触犯之罪,又小于各罪之总和,根据主客观一致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一般应从一从重论处。同理,在纪律处分中,对具有牵连关系的数个违纪行为也不应实行合并处理。对此,《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本案中,身为事业单位党委书记的李某和人事处处长赵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部职工录取工作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与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考题、违规录取等违纪行为相比,明显较轻。因此,对李某和赵某应当按照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考题、违规录取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追究责任。 

  廉政提醒 

  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和各种考试录取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由于它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和前途,这些环节容易产生腐败。一些党员干部受利益驱动,借工作之便或权力的影响,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泄露考试秘密、徇私舞弊、谋取个人利益。这些行为既有失人事工作和教有工作的公正,又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社会参与监督,确保招录工作风清气正,并以此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逢进必考制度,扩大人员招录的公开透明度,在更广范围内接受社会监督,以阳光招录遏制暗箱操作。 

  (纪检监察审计室宣,摘编自《微腐败警示录》) 

  肃的工作,由于它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和前途,这些环节容易产生腐败。一些党员干部受利益驱动,借工作之便或权力的影响,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泄露考试秘密、徇私舞弊、谋取个人利益。这些行为既有失人事工作和教有工作的公正,又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社会参与监督,确保招录工作风清气正,并以此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逢进必考制度,扩大人员招录的公开透明度,在更广范围内接受社会监督,以阳光招录遏制暗箱操作。

  (纪检监察审计室宣,摘编自《微腐败警示录》)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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